学校主页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学费收缴时间的通知

时间:2010-03-17 00:00:00     来源:暂无 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各院、系、部:

缓交学费人员上交学费时间定于周一上午1130之前,周二至周五下午430之前。无特殊原因,其它时间不再办理学费收缴业务。

财务处

2010317

版权所有 山东政法学院财务处 |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| 邮编:250014 | 鲁 ICP 备1000728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