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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政法学院财务处简介

财务处全面负责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工作,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、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,规范校内经济秩序;

2.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,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;

3.合理编制学校预算,有效控制预算执行,完整、准确编制学校决算,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,科学开展财务分析,及时提供财务信息,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;

4.如实核算学校财务收支,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;

5.科学配置财务资源,节约支出,合理调度资金,实施绩效评价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

6.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、备案及管理工作

7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津贴和其他福利的发放及各项税金、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及申报等工作;

8.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,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,做到合理负债,切实防范财务风险,加强学校与各金融机构的关系协调,保证学校融资、筹资渠道畅通;

9.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,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,规范业务流程,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;

10.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,确保学校财务信息系统安全、高效运行;

11.负责票据管理及会计档案的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
12.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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