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现将2013届毕业生办理校园卡注销事宜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校园卡内剩有余额的,按实际余额退还给本人。办理退款时,由毕业生本人同时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办理。办理退款手续后,校园卡一律收回并冻结注销。
二、校园卡丢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,无法办理退还余额,只能办理冻结注销手续。如需办理退还余额,则必须补办出本人校园卡。补卡工本费15元。
三、今年所有毕业生校园卡自2013年7月1日起全部冻结注销(含因各种原因,未按时办理退还剩额及注销手续者),以后不可再用。
办理时间:2013年6月24日至28日,上午9点—下午3点(中午不休息),过期不再办理。
办理地点:第一餐厅充值点、素拓中心卡务大厅。
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各班毕业生,按上述规定日期和要求办理校园卡注销有关事宜,逾期自负其责。
财务处
2013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