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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13届毕业生校园卡注销事宜的通知

时间:2013-06-17 00:00:00     来源:暂无 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各院系:

现将2013届毕业生办理校园卡注销事宜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校园卡内剩有余额的,按实际余额退还给本人。办理退款时,由毕业生本人同时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办理。办理退款手续后,校园卡一律收回并冻结注销。

二、校园卡丢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,无法办理退还余额,只能办理冻结注销手续。如需办理退还余额,则必须补办出本人校园卡。补卡工本费15元。

三、今年所有毕业生校园卡自2013年7月1日起全部冻结注销(含因各种原因,未按时办理退还剩额及注销手续者),以后不可再用。

办理时间:2013年6月24日至28日,上午9点—下午3点(中午不休息),过期不再办理。

办理地点:第一餐厅充值点、素拓中心卡务大厅。

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各班毕业生,按上述规定日期和要求办理校园卡注销有关事宜,逾期自负其责。

财务处

2013年6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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