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各部门、单位:
为配合数字化校园建设,即日起,凡需并入工资一同代发、代扣的各类费用,均需在发放及扣取表中提供正式教工的工号,否则无法录入工资系统。其他签字手续(经办人、部门负责人、相关院领导签字,部门盖章)、提交时间(每月8日前)不变。特此通知。 财务处2013年11月22日
为配合数字化校园建设,即日起,凡需并入工资一同代发、代扣的各类费用,均需在发放及扣取表中提供正式教工的工号,否则无法录入工资系统。其他签字手续(经办人、部门负责人、相关院领导签字,部门盖章)、提交时间(每月8日前)不变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13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