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学院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,现将编报2014年度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编报内容
1、各单位报送在职教职工人数、专职教师人数(各院系)、学生人数(各院系)、学生工作经费、年度需要列支的办公经费、业务经费、设备购置经费、维修费用、交通费用等。
2、人事处除正常经费外还需报送离休费、退休费、在职人员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新进人员工资、第十三个月工资、过节费、校内津贴、在职人员业绩津贴、住房公积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取暖补贴等费用。
3、后勤管理处除正常经费外,还包括水电费、取暖费、维修费、房租、物业管理费等后勤专项费用。
二、编报要求
1、各部门领导要重视编报工作,认真研究、部署,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。
2、设备购置、维修项目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写出用途说明。购置项目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好序,学校统一衡量时优先考虑排序靠前的项目。
3、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10日(周二)前将预算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财务处综合计划科。纸质材料要求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各部门公章。
联系电话:88599955
联系人:王先霞秦钰
财务处
2014-11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