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现将2015届毕业生校园卡退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校园卡内剩有余额的,由毕业生本人同时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办理退费。办理退款手续后,校园卡一律收回并冻结注销。
二、办理时间和地点
办理时间:2015年6月15日至26日,上午9点至下午3点(中午不休息),过期不再办理。
办理地点:第一餐厅充值点、素拓中心卡务大厅。
三、未按时办理退还余额及注销手续者,卡务中心自2015年7
月1日起全部统一注销。
四、校园卡丢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,无法办理退费,只能办
理冻结注销手续。如需办理退费,必须先补办本人校园卡。(补卡工本费15元)
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各班毕业生,按上述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校园卡注销有关事宜,逾期自负其责。
财务处
2015年6月9日